通知公告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2025-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08-05 14:09:36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2025-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

项目名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2025-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二、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1、采购预算:依据实际占用总床日数、门诊人次计算处置费,按月度结算;实际占用总床日数、门诊人次数以上报卫健委的统计数据为准。处置费按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每床每日不高于3元:综合医疗机构门诊部按每人每次不高于0.12元收取。月度处置费=加月度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每床每日单价+全月门诊人次×每人每次单价,具体费用以实际服务质量考核后核算支付。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格的专用转运箱、装卸及税金等费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万元(人民币),具体测算为:依照实际占用床日数、门诊人次计费处置,按月度结算,每床每日不超过3元,综合医疗机构门诊部按每人每次不高于0.12元进行测算,暂估日门诊量300人次、200床计算,月均费用约为300*0.12*30+200*3*30=2万元/月,全年合计暂估24万元,按实结算

注:鉴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为新成立三级综合医院,门急诊量和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会随医院整体运营发展情况而递增,年医废处置预算将根据上一年实际业务量进行动态调整,按实结算。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是位于崖州湾科技城首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总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133272万㎡(其中地上84253㎡,地下49019㎡),设置床位600张。院区主要有三栋建筑,分别为医技住院综合楼、门诊急诊综合楼、行政后勤楼。医院拟配置有直线加速器、pet/ct、核磁共振、CT、彩超等大型医疗设备,建设液氧站、医疗垃圾站、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拟开设科室有内科学各专业、外科学各专业、妇科、儿科、神经科、眼科、五官科、骨科、康复科、疼痛科、中医科、针推伤科、肿瘤科、放疗科、全科、皮肤科、口腔科等基础门诊(含专家门诊),并设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药剂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血液净化中心、放疗中心、PET-CT诊断中心等单元在取得许可后开设。届时开展门诊手术,逐步开放1-2个内科综合病区等临床医技科室。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对医疗废物委托项目进行招标,遵照依法、合规、安全处理的原则,拟委托专业具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对我院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为委托的供应商。主要原因有: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有独占性。本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三个方面的条件:

论点一、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论证: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作为在琼南地区唯--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公司。

论点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论证: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具备处置医废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相应资质并且在琼南地区唯一能提供医疗废物(HW01)处理服务的供应商。

论点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

论证: 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具备的处置医疗废弃物功能,包括(高温蒸煮工艺、高温焚烧等)具有国家环评认证的处置资格。目前在海南省中没有其他公司具备相应处告资格并且在琼南地区唯一能提供医疗废物(HW01)处理服务的供应商。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工业园路光大一横路1 号

 

四、供应商服务内容

1、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包含范围: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和国卫医函〔2021〕238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包括消毒液);包括医疗机构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

2、回收处置的种类:

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

收集方式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

2.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

4.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3.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

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

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

2.利器盒达到3/4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

中产生的

人体废弃

物和医学

实验动物

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

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

官;

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

织、病理蜡块;

3.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

织和尸体;

4.16 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

500 克的胚胎组织等;

5. 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

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

1.收集于符合《医疗

废物专用包装袋、容

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HJ421)的医疗废

物包装袋中;

2.确诊、疑似传染病

产妇或携带传染病

病原体的产妇的胎

盘应使用双层医疗

废物包装袋盛装;

3.可进行防腐或者

低温保存。

3引用标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注: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4医疗废物的交接:

 供应商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采购人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盛装于周转箱内,并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点;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采购人交予回收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由回收供应商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采购人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

 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采购人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当医疗废物运至回收供应商时,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医疗废物回收供应商应当填报医疗废物月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5医疗废物的运送:

5.1 运送车辆要求  

1)医疗废物运送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厢体应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厢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内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厢体材料防水、耐腐蚀;厢体底部防液体渗漏,并设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装置。

2)运送车辆应配备

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②《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运送路线图;

 通讯设备;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

 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络单位和人员的名单、电话号码;

 收集医疗废物的工具、消毒器具与药品;

 备用的医疗废物专用袋和利器盒;

 备用的人员防护用品。

3)图形和文字标识

 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必须在车辆前部和后部、车厢两侧设置专用警示标识;

 运送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医疗废物回收单位的名称和运送车辆编号。

5.2 运送要求  

 医疗废物回收供应商应当根据总体医疗废物回收方案,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车辆和备用应急车辆。

 医疗废物回收供应商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运送频次:我院住院患者较多,回收单位必须每天派车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运送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

 经包装的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内。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医疗废物装卸载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将周转箱整齐地装入车内,尽量减少人工操作;如需手工操作应做好人员防护。

 医疗废物运送前,回收供应商必须对每辆运送车的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车。运送车辆负责人应对每辆运送车检查配备是否齐全。

 医疗废物运送车辆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装载或混装其他货物和动植物。

 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5.3 消毒和清洗要求

 医疗废物回收供应商必须设置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清洗场所和污水收集消毒处理设施。

 医疗废物运送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回收供应商内对车厢内壁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后密封至少30分钟。

 医疗废物运送的重复使用周转箱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医疗废物回收供应商内对周转箱进行消毒、清洗。

 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应至少2天清洗一次,或当车厢内壁或(和)外表面被污染后,应立刻进行清洗。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送车辆。

 清洗污水应收集入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不可在不具备污水收集消毒处理条件时清洗内壁,禁止任意向环境排放清洗污水。车辆清洗晾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5.4 运送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卫生防护

医疗废物回收供应商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 

1)专业技能

 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和理解本规范的重要性;

 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

 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卫生防护

 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以及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

 运送人员体检:2次/年,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6供应商主要职责

 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供应商按标准规定限量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及周转箱;

 供应商及时派车到采购人上门收集医疗废物,如遇特殊情况(交通、道路、气候等原因的影响)无法按时收运,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采取紧急措施;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及时处理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再次对环境的污染;

 采购人应妥善保管和充分利用医疗废物包装器物,防止人为流失和损坏;因自身保管不善而破损或丢失的周转箱,由采购人赔付供应商;

 采购人使用包装容器(包括垃圾袋、利器盒)的数量超过标准规定收取处置费10%,须另付包装容器成本费用。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鉴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医院为新成立三级综合医院,门急诊量和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会随医院整体运营发展情况而递增,年医废处置预算将根据上一年实际业务量进行动态调整,按实结算。


联系人:施阳

联系电话:13524453991

公示日期: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